辽宁省行政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

12.02.2015  10:17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2月11日,记者从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省法院确定今年为“司法改革年”,重点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等六项改革。值得关注的是,全省14个市两级法院将不再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指由专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最大限度排除地方行政单位对案件的干扰。今年,省法院将积极推进中级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将转变审判职能,集中管辖全省行政案件。据了解,实现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后,全省14个市两级法院将失去行政案件审判职能。

  今年涉诉信访工作也将带来较大变化。全省三级法院将强化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坚持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数据库,结合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索申诉、申请再审的律师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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