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简化印章刻制备案手续

29.06.2015  18:04
   

  日前,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工商局出台改革印章刻制核准手续、将印章刻制备案管理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见。该意见将于10月在全省执行。

  据了解,辽宁省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办事大厅办理印章刻制备案证明改为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印章刻制备案证明。改革后,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印章刻制确认表》,不再提交现行办理印章刻制手续的其他材料。其受理范围包括全省行政区域内,适用“三证合一”登记流程新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变更企业名称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办理企业法定名称章及冠以企业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印章刻制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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