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型健康险停售”是炒作,勿信!
这几天,有市民接到保险销售人员的“紧急通知”,称“返还型健康险将于3月底前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记者从保险监管部门获悉,“返还型健康险停售”的消息并非事实。产品“停售”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没有“返还型健康险停售”这回事
“注意!注意!注意!亲爱的朋友们无论你在哪儿,你都要快速找到身边的保险朋友去买大额的医疗险、分红返本的保险!保监会已经下通知了,3月末所有保险公司把返本的保险都停掉,以后保人的保险都和车险一样,是消费型的保险了,不病、不残疾、不死,就不给钱了。”6日,沈阳市民刘女士接到一位熟识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微信,微信中提醒她赶快去买返还型保险。
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有市民接到类似通知,大致内容相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这一消息让部分保险消费者产生疑问,返还型健康险真的要停止了吗?
记者3月7日从保监会获悉,上述消息与事实并不相符。从保险产品分类来看,并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所谓“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部分人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3月底前停售的是不合规产品
记者采访中获悉,上述谣言之所以在近期大肆传播,是因为近期确实是某些不合规保险产品的停售大限。
去年9月,保监会发布76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到将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年龄段(18-40周岁)的死亡保险金额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加强了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对于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保监会已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在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本轮停售涉及面很广,各大险企均有不同保险产品陆续于2月底、3月底前停售,其中不乏热销产品。
要提醒保险消费者的是,新规提高了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的保障价值。也就是说,因本不合规而停售的产品普遍是性价比较低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切莫听信个别销售人员的误导,在3月底停售之前抢购所谓的“返还型健康险”。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