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前领退休金拿6万元行贿获刑
因为这个办法,他获得了15万元的退休金,但却犯行贿罪获刑。
1959年出生的姜某是系鞍山市某厂下岗工人。为达到提前退休、领取退休金的目的,他于2006年8月的一天,在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富士吉田附近,将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给予刘某某,刘某某与相关人员相勾结,为姜某办理了虚假退休手续,使姜某获取退休金人民币156349.8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依法惩处。并一审认定被告人姜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虚增14岁骗领养老金16万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5年下半年,川东北某地人社局发现,已退休人员赵平极有可能骗保,其档案在填写年龄的位置有被刀片刮过的痕迹,上面的字迹较新,与同页纸上其它字迹相比差异很大。
按照档案中其他信息推算,赵平在14岁就结婚,造假嫌疑极大。
经查,赵平,原某市农业银行职工。1962年5月出生,1980年3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通过篡改档案,将出生年龄改为1948年12月1日出生,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休。
2008年12月31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其退休。同时查明赵平职工养老保险登记卡上填写的年龄为1962年10月。目前,该人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6年零9个月,涉及金额163617.78元。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门将此人相关档案资料移送至当地公安局。
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养老金
2014年4月,相关部门负责人列举了七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