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通知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和秋冬抗霾工作 网格化监管力争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02.10.2016 04: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9月30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保障我省秋冬环境空气质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和秋冬抗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实施燃煤锅炉及重点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同时,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在秸秆焚烧管控上,《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禁用结合、以禁促用的要求,加强防控监管,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区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严防死守,对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力争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为做好秋冬抗霾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发布预警、应急信息。
同时,各地还将加快拆除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严厉打击燃煤锅炉、火电、钢铁、建材等大气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放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到各市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首次督查将于10月10日前开展,督查将持续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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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