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养猫好几十 味儿冲得辣眼睛

25.03.2015  08:48

  “楼上的邻居在家里养了四五十只猫,弄得楼道里堆着垃圾不说,那气味都辣眼睛。”近日,家住和平区望湖路东大社区的刘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反映,自2月中旬开始,楼上邻居饲养大量的猫,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

  记者调查发现,沈阳市目前还没有规范养猫的直接相关规定,各部门都无法可依,表示无能为力。多次协商无果,居民们现在只能继续忍受着难闻的味道。

  楼里大量养猫屡次劝说无果

  日前,家在和平区望湖路15-8号楼的刘先生来到了住宅所归属的东大社区,希望社区帮忙解决困扰了全家人近2个月的难题。“大概从正月开始,我家楼上的住户大量饲养猫。因为我家就在他家楼下,所以猫自身以及排泄物所释放出来的难闻气味,都顺着各种缝隙传到我家来了。那味道太大了,我下班都不愿意回家!而且现在开春了,这些猫时不时地叫,那动静,老闹心了!”

  据刘先生介绍,楼上住户养猫,并非是当做宠物,而是为了销售。“我进他家屋里看过,一共俩屋,一个14平方米左右,一个10平方米左右,里面全是猫,有的在笼子里,有的散养。这家住户承认,养的猫都是用来卖的。”

  昨日,记者从东大社区了解到,在接到刘先生的反映后,社区几次派人前往养猫住户的家中进行调解。此前,刘先生也曾单独与该住户沟通过,但对方始终不愿停止养猫。“一开始对方的态度还挺好,向我们表示了歉意,但是去了几次之后,对方就不再配合。”刘先生告诉记者,该住户称自己没有工作,养猫是他唯一的谋生手段,所以不可能停止饲养。

  没有相关规定难以执法管理

  沟通无效,刘先生随后找到了行政执法局和平分局,该部门表示,此问题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而刘先生所反映的养猫问题,并不在明示的家禽家畜范围内,因此很难界定。

  “条例中的确没给出‘家禽家畜’的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应该不包括猫。”和平区城市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中,曾对条例内所称的“家畜家禽”给出了规定:家畜为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家禽为鸡、鸭、鹅。其中并不包括猫,这意味着,住户在住宅内养猫并不受法律条例的限制。

  “养猫和养犬不同,养犬有相关管理条例,但养猫没有。”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近年来,因养猫而产生的市民纠纷非常多。”

  面对这一境况,刘先生等邻近10户居民只能继续忍受着难闻的味道。“我自己掏钱把水暖管的缝隙堵严实了,希望能挡上点儿味道。但是夏天要来了,我一想就脑袋疼……”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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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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