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换老板 储值卡只能抵5折?
“威尼斯”的老会员卢女士 摄影记者 常晟罡
酒店倒闭后重新开业,让原来持有储值卡的老会员盼到了希望。没想到,等来的却还是一个心碎的消息——按照酒店新老板的规定,原来所有的储值卡用户,无论里面还存有多少钱,都折半使用。“更过分的是,所有项目都只能刷一半卡,再掏一半现金,这不就是消费绑架吗?”昨天,市民卢女士给沈阳晚报消费维权热线打来电话投诉,威尼斯城市休闲广场的霸王条款让人忍无可忍。
酒店黄了
卡里还有12000元没花
2012年,卢女士到家附近开业不久的威尼斯度假酒店洗浴。里面有洗浴、游泳馆、自助餐,还有火龙浴和影视大厅等,让卢女士感觉很有档次,当场办理了一张10000元的储值卡。此后,每逢家里来亲朋好友,卢女士都将他们领到那消费。卢女士觉得这么大的酒店肯定不能很快就黄,于是后来又办了一张12000元的储值卡。
办完这张卡后,卢女士突然打听到,从网上团购该酒店的洗浴套票非常便宜,只有99元,而她刷储值卡却得160多元,一次就相差60多元。当时就觉得买团购的更合算,所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卢女士都选择了团购消费。2014年5月,卢女士意外发现,威尼斯酒店竟然突然倒闭关门了。“我的卡里还有12000元钱呢?这些钱可怎么办呢?”卢女士异常焦急,却找不到酒店的负责人。
重新开业
旧卡的钱只能5折使用
后来,酒店的留守工作人员告诉卢女士,酒店只是因经营不善暂停营业,现在正在寻找新的东家,很快就会重新开业。
果然,2014年11月末,威尼斯度假酒店宣布重新开张营业,而名字却变成了威尼斯城市休闲广场。经营方也变成了高德餐饮集团。卢女士认为,高德餐饮集团在沈阳非常有实力,因此对重新开张的酒店充满信心。
让卢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当她兴冲冲地拿着储值卡来到酒店洗浴时,旧的储值卡已不能使用,只能通过现金方式消费。如果卢女士想继续使用旧卡里的钱,那就必须从他们家换新卡,前提是得先签一份《换卡协议》。
《换卡协议》约定:为了使酒店正常运转和保护会员的长期利益,暂实行宾客每次按门市价50%会员卡消费,另外50%须现金消费,且不享受店内其他优惠。“这不是强盗逻辑吗?”卢女士给自己算了一笔账,12000元的储值卡如果换了卡,里面的钱折后就只剩6000元。而要用完这剩余6000元,卢女士还得再另花6000元才行。“太过分了,这不是捆绑消费吗?”生气归生气,为了让卡里的钱不作废,卢女士最终只好无奈签了《换卡协议》。
139元的项目
持卡就得消费218元
拿到新卡后,卢女士和家人去洗浴,却发现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一部分项目涨价不说,原来的影视大厅和台球厅也没了,公共休息大厅也不禁烟了,乌烟瘴气,原来的服务也大为缩水。“这钱花得是真冤枉啊。”卢女士不止一次地感慨。自己再也不敢请亲朋到那里消费了,“档次降低,没有面子。”更让卢女士始料未及的还在后面。为了刺激现金消费,酒店很快推出了一系列现金优惠套餐。比如原价218元的洗浴加自助晚餐,现在只需139元;原价267元的洗浴加自助晚餐加助浴,只需159元,而这些项目持卡会员却要按原价消费。这就意味着,卢女士如果选择218元的套餐,需要划卡109元,还得掏现金109元;只比纯现金消费的少花30元。“卡里原来储值的钱已经成为鸡肋,不用可惜,用了还没省多少钱,还得不停往里搭钱。”
对于卢女士及其他会员的不满,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酒店现在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可能会再次倒闭,他们也没有办法。
有继承关系,应承担义务
“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辽宁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店更换经营人,应该只是股权的转让,在工商注册上与威尼斯度假酒店有继承关系,那么,重新开业的酒店仍然对原酒店的债务、储值卡有承继义务。“威尼斯城市休闲广场强迫客户半价换新卡,并限定消费卡使用规则,未经客户同意,只是单方面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方履行原来合同,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李振革表示,酒店经营的好坏,不能让消费者买单,更不能以酒店倒闭的方式胁迫消费者接受其制定的霸王条款。
卢女士表示,一个企业的诚信非常重要。“如果酒店继续这么做,我肯定要走法律的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