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工商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
“双告知”工作是推进“先照后证”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工商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铁岭市工商局从四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
一是建立“双告知”机制。2015年初,市工商局对“先照后证”改革工作进行积极尝试与探索。在上级部门没有出台相关落实政策情况下,根据铁岭实际,制定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并以铁岭市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通过红盾信息网站定期公示市场主体信息,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避免“先照后证”后续监管工作出现“真空”。《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出台后,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工商局信息化保障实现前,市工商局继续于企业信息产生20日内通过红盾信息网站定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推送,并指导县(市)区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双告知”的组织领导,建立“双告知”工作机制,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定期查询认领,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切实履行好“双告知”职责。截止目前,今年已在红盾信息网公示推送市场主体信息8期近6000条,2015年至今累计公示推送期数达20期3万余条。
二是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告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工商窗口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告知制度,明确告知对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告知履行,及时、规范开展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告知工作。结合铁岭实际,制定完善了“先照后证”告知书,在受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窗口工作人员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涉及的有关事项名称、审批部门等内容以发放告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同时指导申请人签署取得行政许可后方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书。各县(市)区工商窗口建立告知书发放台账,对告知书发放情况予以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上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工商窗口通过电子显示屏、服务大厅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双告知”,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觉识别审批事项的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先照后证”改革提示内容,主动向市场主体宣传改革精神,2015年至今,已累计发放“先照后证”改革提示单3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窗口登记人员、市场主体监管人员、信息技术保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对“双告知”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其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