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棉被血迹有异样他还原“杀人抛尸”案

21.11.2014  14:39

  “每一具失去生命的躯体,都在用灵魂诉说着他们的不幸与悲哀……”

  这句话,常被赵东升挂在嘴边。身为铁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他是全省警界法医的代表。

  自1992年从中国医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赵东升共出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检验尸体1200例,出具法医鉴定书1360份,通过技术侦查破获案件1600多起,迄今没有一例冤、假、错案结论发生。

  他创造了法医鉴定100%无失误的记录。

  2008年,昌图,两人在睡眠中被斧锤类工具致死。

  经勘查,确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然而在作案手段上,出现不同意见。很多人认为,除了斧锤类袭击,凶手并没有采用其他附加手段。

  赵东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场室内不凌乱,两个死者是在睡眠中被斧锤类工具致死,无任何反抗。如果没有别的因素,他们应该一个人受伤后,另一个人应该有搏斗。而现场却反映出两个人没有搏斗痕迹。现场桌子上有吃剩下的食物和酒瓶、酒杯,两个死者的胃内有无安眠类药物不能确定,但我敢说他们至少应该喝酒了,大胆一点说可能存在麻醉抢劫的作案手段! ”

  专案组提取死者胃内容物、现场酒杯送省厅做理化检验,结果没检出安眠类药物成份。

  赵东升内心很矛盾,于是建议专案组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与省厅一致。

  正当大家开始怀疑他的现场分析时,刑警学院教授对此案仅剩下0.5毫升的检验标本进行检验,检出一种较少见的安眠镇静药成分。

  专案组最后采纳了赵东升的意见,转移侦查方向,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证实这是一起麻醉后实施抢劫的案件。

  另一起杀人抛尸案发生,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分2个编织袋扔在玉米垛中。

  赵东升解剖尸体时,发现一个重要疑点:包裹尸体的棉被上有两种不同的血迹形态。其中一种是血液流淌而渗透到棉被中,另一种则是呈现点状的血迹。

  这一细小的差别引起了赵东升的注意。究竟是怎样的情形引起了血液形态的差异?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一个模拟的犯罪现场被重现:死者因受制于凶手而被杀害,被害的地点应该是在房屋内,而不是室外。

  犯罪分子归案后,其供述的作案过程与赵东升的分析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