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沈铁盘三市与锦州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25.08.2015  14:56

  继7月份,沈阳、铁岭、盘锦三市实现医保异地结算后,下月起,锦州异地医保结算系统也将投入使用。届时,沈阳市民到铁岭、盘锦、锦州就医,就可实现医保异地结算,住院报销不用再奔波两地。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沈阳、铁岭、盘锦三个试点市医保网络已实现与省平台联网对接,医保经办网络和定点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已完成,异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医疗服务信息、费用结算信息可自动联网传输。三个试点市首批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共29家,均已通过测试验收,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持卡联网结算在试点城市之间已全面实现,受益人群达3万人。

  未来,我省将启动省内其他城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推进工作,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结算。

   -焦点解答

   问:什么人可以享受医保异地结算?

  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对象为沈阳、铁岭、盘锦三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申请异地居住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2.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3.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4.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5.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