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林业局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建设

14.08.2015  13:04

锦州市湿地分布广泛,类型比较齐全,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在锦州市均有分布,现有湿地总面积11.5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1.23 %。为充分利用锦州市丰富的湿地资源,市林业局制定了 “增湿添绿”发展总规划,年初以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争取湿地保护资金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是编制《锦州市湿地保护和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为使湿地保护与建设规范化发展,市林业局组织专门力量编制了《湿地发展规划纲要》,并多次邀请专家论证。年初邀请省厅领导和湿地专家帮助研究修改《湿地规划纲要》,随后组织召开各县(市)区林业局长、主管局长和股长座谈会,对《湿地规划纲要》逐章逐段进行论证,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通过规划纲要,明确锦州湿地保护发展方向和目标,使湿地工作更主动、更准确。目前,在《湿地规划纲要》基础上,正组织有关专家编制《锦州市湿地保护和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经市局特别邀请,在6月初,省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王忠海等3名省湿地专家专程来到锦州,讲授党和国家湿地有关法规政策和湿地保护建设知识。市林业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科(股)长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林业系统湿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了发展锦州湿地的信心。

三是深入开展湿地考察调研工作。在5月至7月,市林业局局长刘国志带领各县(市)区林业局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调研组,深入凌海、北镇湿地现场调研,查找问题,挖掘自身优势,研究解决湿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之后又分别到本溪、丹东、葫芦岛考察调研湿地工作,学习外市的先进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完善工作思路,借鉴先进工作方法。通过考察调研,开阔了视野,完善了全市湿地发展思路。

四是立足锦州湿地实际,开展“三争”工作。在全国湿地保护事业迎来良好发展机遇的新形势下,市林业局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考察调研等措施,极大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广大干部职工再鼓干劲,掀起新一轮湿地保护与建设高潮,以更大的热情积极开展湿地“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工作。今年向国家和省申报的项目有: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一个,资金450万元(黑山县绕阳河市级自然保护区);中央湿地保护奖励县一个,资金500万元(北镇市人民政府);国家湿地公园1个(北镇新立湖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3个(义县白狼水湿地公园、黑山县南湖湿地公园、凌海大凌河段湿地公园)。通过积极争取、沟通,截至8月初,已争取到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300万元,中央湿地保护奖励县500万元,此中央资金800万元已拨付到位,实现湿地方面争取资金历史性突破。

为更好地实施 “增湿添绿”发展总规划,下一步,锦州市林业局将继续加大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力度,认真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学习外地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全市林业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锦州市湿地发展规划,加快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