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环保局打造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14.04.2016  12:56

  今年,锦州市环保局进一步狠抓纪检监察工作,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两项法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推进全市环保事业全面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严明党纪党规,敬畏《准则》《条例》。把严明党规党纪融入工作全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纪行为。对在雾霾治理、海岸带陆源污染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的要坚决予以警诫,保证政令畅通。 

  深化纪检改革,夯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承诺卡”,制定量化评分标准,开展日常抽查和年终检查。将廉政风险防控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问责作为严格执纪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和约谈、问责等制度。 

  落实八项规定,推动行风持续好转。用严格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中措施不力、不思进取、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等顶风违纪问题从重处理。局党组与相关部门建立监督问责联动机制,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沟通配合、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加强纪律审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反腐,确保有贪必肃,有腐必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完善谈话提醒、公开诫勉制度。加大对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的纪律检查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思想引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论述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锦州苹果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锦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荣明耻、心存信仰和敬畏,树立廉洁、诚信、向上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