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禁渔期增至4个月

03.03.2016  09:51
    2016年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近日在湖北宜昌举行,近50尾中华鲟和20万尾“四大家鱼”被放流长江。

据悉,今年长江流域首次实行4个月禁渔期制度。调整后的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开始实施,至6月30日24时结束。

据介绍,此次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扩大了禁渔范围,统一了上下游禁渔时间,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