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中学电脑室被盗 一口唾沫揪出贼
25.11.2014 14:24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87台新安装的电脑硬盘、处理器、内存条被盗,涉案价值24万多元。在案发现场,民警们仅提取到了一口唾沫。
这起案子发生在2006年2月27日凌晨2时许。当年,阜新市第一中学的电脑室刚刚建成,187台电脑都是新的,准备3月1日开学时让学生们使用,结果电脑硬盘、处理器、内存条都被盗了。
细河刑警技术人员对现场仔细勘察,仅提取到唾液斑一处,送省厅进行DNA检验没有发现对比结果。由于后期并无类似案件发生,分析为外地人员作案,当时侦查手段单一又无有力线索,对此案侦查一度中断。
今年8月20日,从省厅刑事技术总队传来了好消息:通过对2006年2月27日阜新市第一中学盗窃现场提取的唾液斑进行检验,比中嫌疑人郭某。
阜新细河刑警大队和新兴派出所办案人员重新梳理案件资料,对案件深入研讨分析。在调查中,发现现年34岁的郭某,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油坊屯人,于2006年因绑架罪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正在天津市杨柳青监狱服刑。
10月24日,侦查员们驱车数百公里,将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押解回阜新。
案件时隔8年,郭某因减刑再有两年就被释放了,开始,郭某拒不交代,经过一天一夜的攻心审讯,郭某如实交代了2006年初,伙同柯某(黑龙江人)、付某(黑龙江人)等人盗窃阜新市第一中学电教室电脑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郭某只知道柯某当年与他是绑架罪的同伙也被判刑了,不知道关在哪里,而侦查员们在网上根本就查不到与柯某同名同姓的人。经过调取法院判决,11月6日,办案人员来到凌源市第一监狱,将犯罪嫌疑人柯某顺利押解回阜新。
“我家多次搬家,最后嫌麻烦就没上户口。”柯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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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4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