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启水污染防治新征程

27.05.2016  14:11



在阜新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分三个阶段明确了至2030年地表水、地下水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所要达到的水质指标要求,这标志着阜新市开启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征程。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各地分别制订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此,阜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43个成员单位,明确了参与方案编制等任务分工,并及时完成了方案内容的制订与会签。

    “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阜新市已经开展了氟化工企业搬迁、洗煤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区自备水源井关闭等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阜新属于水资源匮乏地区,天然径流少,河流水质差,当前谋发展既要算经济账,也要考虑长远、保护环境,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必须注重发展质量和效能,把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好家园,让群众生活质量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放在首要位置。

    经过精心谋划、多方考察形成的防治方案,确定了阜新市下一步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将从单一污染治理提升为包括调整结构、保护资源、严格控源、全面治理的系统思维、综合施治的新阶段。今后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将从7  个方面重点展开,“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加强资源管理,节约保护水资源”、“深化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流域治理成果,全面提升河流水质”、“保护良好水体,保障河库水质安全”、“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突出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系统性、综合性,多措并举,建立了从源头到末端全覆盖的水污染防治体系。此外,还将从“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4  个方面提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任务的顺利完成,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市民营造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