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人防 大连双重监管盯紧秸秆禁烧

21.10.2020  17:10

  近日,大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冬季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采取“技防+人防”模式强化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秸秆包括落叶禁烧,确保无因秸秆焚烧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

  大连市提出,按照“市督导、区市县负责、乡镇(街道)为主、村(社区)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各涉农区市县、各先导区要抓紧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成立巡查组,严密组织日常巡查,严防田间、垄沟、地头、果园、苗圃的秸秆、杂草和枯枝败叶焚烧;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机场及主城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管;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禁烧区散铺在地的秸秆,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组织党、共青团、妇联、学生等团体,发动群众收拢于闲置空地,确保“净地”;大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启动日调度通报制度,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及无人机对各地秸秆管控工作进行密集巡查,采取“技防+人防”模式强化监管。

  对于在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干扰、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大连生态环境部门将查证核实的秸秆焚烧案件在主要媒体上予以通报。各级政府将落实属地责任,依据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