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害同行 邮包裹称有爆炸物获刑
同样经营快递生意,沈阳一男子认为同行抢了他的生意。为了报复,他指使表弟在同行处邮了一个“危险”邮件。随后,该邮件被寄往河北,他拨打110报警。“邮件里可能有爆炸物!”这通报警电话先后牵动了沈阳、天津、北京三地公安,北京市公安局还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但经鉴定,邮件里装的是8瓶信那水,并非爆炸性物品。该男子也因一时糊涂坐上了被告席。
让表弟到同行处邮包裹
29岁的男子王某初中文化,没有正式工作,在沈阳市于洪区经营了一家杂货店。除了销售手机、电脑等配件,他还代理做快递生意。不久,距离王某的店铺不远,又开了一家快递分店。“我干快递,他也干快递,我的客户都跑他那去了!”王某觉得这家快递分店抢了自己的生意。后来,因为快递生意日渐惨淡,他产生了报复对方的想法。
王某注意到,他的竞争同行“在收顾客邮的包裹时,看都不看,也不拆包。”
于是他想出了一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报复方案。王某买了8瓶信那水,并将它们严严实实地打包好。2014年9月27日,他的表弟来店里帮忙,王某便将事先打包好的邮件交给了表弟。“帮我到旁边的那家快递站把这个包裹寄到河北。”他的表弟在不知道包裹内物品的情况下,把包裹以普通货物运输的方式寄往了河北邯郸,并交了40余元的邮费。
“邮件里可能有爆炸物! ”
包裹寄出后第二天,王某先后向沈阳市公安局及天津市公安局报警,举报该邮件里有疑似爆炸物品。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谎称:“我在上厕所时偷听到,有个邮件里可能有爆炸物,快递单号是……你们赶紧给截下来!”
此时,该包裹已经运抵北京的运输站。接到通知后,北京市公安局立即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警车警犬全部出动,并顺利将该包裹拦截了下来。通过警犬一阵闻嗅,经相关人员检查,人们才松了口气,里面装的并非是爆炸性物品。
经鉴定,该包裹内装的信那水为有机稀料,具有危险性,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航空危险品,应按航空运输危险品包装、申报、运输,不可作为普通货物运输。
一审获刑自称不懂法
包裹被公安机关拦截后,即寄出包裹的第三天,王某便被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讯问,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我合计没啥大事儿,不太懂法……”据了解,这起案件为辽宁省首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报复他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新闻延伸
何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刑法修正案(三)》中新增的一个罪名:“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