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三九”天冷 供暖更要“加把火”

12.01.2016  14:41

  随着“三九”到来,气温持续走低。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市住建委供暖办加大了检查和管理力度,各供暖企业也提高了供热温度,确保居民室内温度在18℃以上。

  据市供暖办介绍,自2015年11月1日开栓供暖以来,除供暖初期,铁西热电厂部分供暖区域、原二热电供暖区域管网泄漏及11月7日冻雨天气导致的停电对供暖造成一定影响,全市供暖总体运行平稳。面对严寒期的到来,市住建委供暖办要求各供暖企业加强供热设施维护保养,确保供暖设施运行稳定,确保备用设施完好,投入优质煤炭,提高供、回水温度,确保居民室内温度在18℃以上。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司炉,保证供暖效果。对不具备连续供暖条件的小锅炉房,要增加运行次数和运行时间,确保供暖质量。严把进煤质量,确保煤炭热值符合供暖运行要求,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调换煤炭。

  供暖企业调度值班、报修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处理热用户所反映的维修、供暖质量等问题。加强与供水、供电部门协调联络,一旦出现突发情况,供暖单位要及时、准确、详细地将停水、停电对供暖产生的影响通报给供暖区域居民,让居民做好防寒准备。

  针对严寒期的到来,鞍山市供热总公司针对锅炉房供暖,根据室外温度提高了司炉温度,并且随时提高供回水温度;对换热器进行全部清洗,从而提高换热站的热效率;对进户井内阀门及楼梯间的阀门,进行了保温处理,从而减少热流失。鞍山市鑫利能源有限公司,针对锅炉供暖,要求提高供水、回水温度,同时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施设备在高寒期里不出故障。

  市供暖办表示,对于因供暖单位原因造成供暖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热用户,供暖单位要按照省供热条例和市有关规定及时主动予以测温、认证。对供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测温的,市供暖办将组织进行测温、认证,并作为居民退费依据,同时对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近期,市供暖办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及供暖温度远程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供暖运行情况,对于供暖质量差且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