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为争孩子抚养权 男子砍伤前妻获刑

24.12.2014  15:23

  今年10月,台安县某小区发生一起血案,满腔怒火的李某从外地乘坐小客来到台安,携菜刀进入前妻夏某的住所地,将夏某及其男友张某砍伤后逃跑。

  经法医鉴定,夏某左手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头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右小腿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张某左臂及左肩背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几天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原来,李某与夏某婚后曾育有一子,后因性格不和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几经协商不成,遂与前妻夏某及夏某的男友张某发生矛盾,在强烈的报复心理驱使下,他决定行凶。

  日前,此案经台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系初犯、偶犯,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8个月。法官提示,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应冷静处理,积极寻求化解途径,一时冲动的不理智行为,不但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还会在对他人造成巨大身心伤害的同时,也让自己付出无可挽回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