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外孙摔伤落埋怨 岳父暴打女婿
16.07.2016 03:39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昨日,记者从岫岩法院了解到,因为外孙摔伤,女婿埋怨丈母娘照顾不周。老丈人王老汉看不过去了,与女婿打了起来。事后,女婿将老丈人告上法庭,老丈人不但要赔女婿2万元,还被判了刑。
前年,王老汉的外孙降生。作为孩子的姥姥、姥爷,自从孩子一出生,老两口就搬到了女儿家,帮忙照顾孩子,费心费力。去年7月30日晚上7点,孩子的姥姥带着孩子到楼下玩。刚出去不到半个小时,姥姥就跑回楼上说孩子摔了,头部出了很多血。听到这个消息,女儿、女婿急得不行,立即冲下楼,抱着孩子去医院。就在送医的路上,女婿不停地埋怨岳母照顾孩子不周。“你是怎么看孩子的,怎么看的?”面对女婿的不停埋怨,岳母不停地赔不是,承认错误,坐在后座的王老汉却怒火中烧,心想快60岁的老伴没日没夜地帮女婿照顾孩子,如今却落下了不是。想到这儿,王老汉照着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婿的后脑勺就是一拳!在女儿和老伴的阻拦下,王老汉才没继续和女婿厮打,但双方心里都憋着一股火。到了医院,女婿带着孩子做完了检查,并安排好孩子住院。一切安顿稳妥后,女婿又找到王老汉,说要出去谈谈。王老汉就跟着女婿来到医院停车场,两人话不投机,又打了起来。女婿甚至拿出一根棒球棒要打王老汉!王老汉毫不示弱,夺过棒子把女婿一顿揍。直到女儿、老伴出来拉架,双方才被拉开。
随后女婿报警,王老汉被刑事拘留。后经法医鉴定,女婿双侧鼻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构成轻伤二级。王老汉赔偿女婿2万元,得到了谅解。
今年6月,岫岩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老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判处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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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6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