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家里有贼 女子没声张机智“报警”
19.03.2015 17:4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去年夏天,家住铁西陶官街附近的女子丽华(化名)下班回家时发现,自家房门被打开,一名男子正在屋内翻东西。她没敢声张,立即给儿子打电话。当男子准备离开时,被丽华的家人堵住,很快民警赶到,将男子抓获。后经调查,这名男子用技术开锁方法共盗窃10起。昨日,记者从铁西法院了解到这一案例。
丽华说:“当时我下班回家,走到家门口时,发现门开着。屋内有一个男子背对着我,在翻我家的抽屉。我特别紧张,但我没有声张,而是马上下楼给儿子打电话,告诉他家里进贼了,让儿子赶快报警,赶快回来。十多分钟之后,儿子跟他的一个朋友一起回来了。”
此时,嫌疑人偷了一枚一克多重的纯金转运珠之后,准备离开,在单元楼宇门附近被两名男子截住。嫌疑人也不说话,几次尝试“突围”,都没有成功。正在三人僵持阶段,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
原来,这名男子叫大刚(化名),今年40多岁。据他说,他用自行车的车条进行技术开锁,将丽华家的门打开,在屋内电脑桌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小金豆”。刚出楼门,就被两个男子堵住了。
据了解,这不是大刚第一次作案,而是他第十次作案。曾经有一次,他同样在陶官街附近入室盗窃,在一户居民家偷了2000元钱后,刚一出门,就遇到了房主。大刚撒腿就跑,房主追赶半天也没有追上,便将此事报警。在这十次盗窃案中,大刚都是利用同一手段进行开锁,而且都是在铁西地区,盗窃过现金、金首饰、平板电脑、充电宝等财物。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这十起案件中,被盗财物价值41899元人民币。
铁西法院认为,被告人大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大刚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大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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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15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