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10.12.2015 09:4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2月8日,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鞍山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登记职能整合及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将逐步把分散在国土、房产、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市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通过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使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据介绍,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提升不动产管理效率,保障各类物权情况的公开和透明,更加惠及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打下重要而坚实的基础。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积极协调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妥善解决好过渡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衔接工作,做到思想不断、工作不乱、稳妥推进、平稳过渡。在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进程中,不断提高登记质量,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信力,尤其是确保各类不动产权的内容和权属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权。同时向百姓重点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核心作用,扩大群众知晓率。
对于百姓关注的“换证”问题,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式投入使用后,不会强制要求大家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是在今后因买卖等原因导致产权变动后进行变更登记时才逐步进行替换。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0.12.20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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