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
为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鞍山市从三个方面对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强化和细化。
一、深化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突发灾害应对准备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细化各项救灾应急预案。把潜在的灾害风险摸清楚,把组织指挥和工作流程搞清楚,把任务需求和责任区分整清楚,使灾害应急预案更贴近实际、符合实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突发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报告和通报工作,确保对灾情发展进行科学评估和准确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组织协调救灾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组织,加强应急培训演练,确保应急人员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建立完善灾害预警平台和灾害信息员网络平台
建立与涉灾部门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做好灾情研判与会商工作。与市气象局合作搭建灾害信息共享平台,第一时间将收到的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手机发送给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涉灾人员,为灾害预防提供时间保证。深入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统计、核实、上报灾情,为救灾决策和救灾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事实依据。
鞍山市现有基层灾害信息员1345人,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网络,定期更新人员信息数据库,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情信息报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作用。建立灾情报送责任制,严格执行灾害信息报送的考评工作,实行灾情报送责任倒查制度,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强化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提升物资保障能力
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是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平抑灾情,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目前,全市有5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各类救灾应急物资20余种、价值600余万元。对不易长期储备的粮油、方便食品和饮用水等物资采取协议储备的办法,与全市20多家企业签订了救灾物资储备协议。另外,海城市在易发灾害的东部山区接文镇、孤山镇、岔沟镇、析木镇均设置了物资储备点,分别储备了帐篷、棉衣被等物资,在其他乡镇设置了临时储备点;台安县在各镇(场、办、区)设置了20个临时物资储备点;岫岩县按地理位置分别在三家子镇、黄花甸镇、哈达碑镇、哨子河乡储备了帐篷、棉衣被等物资,其他乡镇也都设置了物资临时储备点。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物资储备网络。确保在灾害发生的12小时内,将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另外,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农房保险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等,确保灾害来临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灾害1小时逐级报告制度,涉灾人员确保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