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正式印发并实施
近日,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并实施,“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鞍山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了冲刺期,对确保“十三五”期间脱贫任务的完成、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十三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面对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艰巨的工作。由于现有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加大,工作涉及面广;就如何精准扶贫、采取哪些措施脱贫、在合规的前提下如何把握工作尺度、基层在推进工作中如何遵循等方面问题,各地都在探索和研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可以借鉴的操作范本。
市委、市政府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决定打破常规,先试先行。立足鞍山实际,经多方研究,从支持产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和鼓励社会资助三个方面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亿元以上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并承诺扶贫资金优先保证,只增加不减少。“政策”的核心内容一是市政府拿出5000万元扶贫信贷风险基金,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提供5亿元贷款规模,为有合理需求的贫困户和帮扶脱贫的民营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和农业大户贷款提供担保。二是2016至2018年度,市本级每年设立“扶贫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脱贫相关政策补助。三是市本级设立环保补偿金5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四是市本级建立扶贫基金,鼓励社会捐助,所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产业发展方面主要支持设施农业建设、特色种植、养殖和光伏电站建设,突出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公共服务方面主要加强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移民搬迁、低保救助、生态补偿和村组间道路建设,通过提高公共保障水平助推贫困户脱贫。社会资助方面主要鼓励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和民营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团体帮带贫困户脱贫,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构建大扶贫格局。同时,“政策”中的每个条款都明确了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支持范围之广、补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符合我市实际,可以满足贫困户脱贫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