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超额完成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28.11.2014  12:12



2014年省下达我市农建饮水解决困难人口1.57万人。截止到11月25日,鞍山市已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安排项目82处,完成投资2548万元,解决了4.393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尤其在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组织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鞍山市主动作为,在前期工作上,早安排,及时督促县(市、区)上报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审核中心、发改委完成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在工程建设上,鞍山市与各县(市、区)水利局签订了责任状,并实行了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双重责任制,行政领导包资金、包任务,技术人员负责包工程、包质量;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国补资金由市县统一掌握,防止挪用、占用基本饮水井建设资金现象的发生;在工程的运行管理上,按照不同的供水形式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确保农村饮水这项“德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