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毕业生县域创业 政府送“大礼包”
昨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出炉,高校毕业生以个体、合伙经营方式到县域创业,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业的享受最高20万元贷款。
县域企业吸纳毕业生有补贴
我市将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县域企业和创业平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县域企业,每留用1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具有一定规模且引才作用显著的大学生见习基地,经考核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在每个县(市)扶持建设1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由上级专项资金列支的不低于20万元的专项补助。
高新技术创业最高享20万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县域创业财税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以个体、合伙经营方式到县域创业,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业的享受最高20万元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自行租赁场地在县域进行首次自主创业的中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按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0000元/年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用地成本
降低高校毕业生县域创业用地成本。支持高校毕业生可使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道路改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村庄空闲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生产性服务业、家庭农场、“互联网+”等新业态。可通过资金、技术或管理入股等方式与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合作,或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和使用建设用地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其中创建符合条件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本科毕业3年可评定中级职称
为县域“双创”高校毕业生破格评定职称。成立县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定委员会,自定标准、简化程序、淡化论文奖项要求,本科毕业3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6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大专毕业5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8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对出站后留在县域工作的博士后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