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馆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05.02.2015  12:42

受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领事馆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领事馆路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沈阳长白经济区内, 东起长大铁路,西至浑南大道。

建设内容:领事馆路项目,道路全长1836米,道路红线宽30米,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及交通设施等。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计算车速:40km/h。

设计年限:城市次干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年限为15年。

城市支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年限为10年。

路面设计荷载:BZZ-10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来自施工现场、未完工路面、堆场、进出工地道路等敞开源的粉尘污染物及路面摊铺沥青时的烟气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以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车辆行驶产生的。

道路施工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三、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施工现场及主要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污染环境。

本工程施工主要废水为砂石料冲洗水,应设置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净化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对较少,主要以洗涤污水和食堂清洗污水为主,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小区内现有排水系统。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对于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低噪声路面、减速带、预留噪声治理资金等措施。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领事馆路项目,工程在设计过程中认真考虑了社会影响以及主要环境问题,并在组织实施中充分考虑将来可能存在的不和谐因素。采取措施以保证附近环境条件不降低。

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优选施工方案,选择最优工艺,强化施工管理,使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只要按照社会、经济、环境统一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组织工程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场地进行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长白经济区内

联系方式:刘冰   电话:1394049533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方式:杜工  电话:024-24520932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