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中学费拟上涨 12月28日听证
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价格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并公布了具体听证方案。方案显示,以2015年秋季入学为分界线,辽宁省高中学费标准拟从2个档位调整至4个档位。按照这一方案,城市学生高中学费将普遍上涨800元,农村学生普遍上涨600元。但该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
方案显示,新标准将按照省示范高中与一般高中、城市与农村,分成4个不同的收费档位。调整后,平均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具体标准为:省示范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400元,农村[县(县级市)及县以下,下同]每生每学年1200元;一般高中,城市每生每学年1200元,农村每生每学年1000元。该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听证:公开征求多方意见
调整高中学费标准的听证会将于12月28日9时在沈阳市国大宾馆举行。此次听证会共有25名参加人。其中,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家长代表14人,分别来自沈阳市、瓦房店市、鞍山市、清原县等14个不同地区。普通高中学校代表4人,为4位中学校长,其中沈阳地区有2名。此外,还有专家学者2人,分别来自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和辽宁教育研究院。省人大、政协、消协各1人,省政府法制办1人,省民政厅1人,均由省物价局聘请。
新闻解读
1.为什么要调价?
目前,辽宁省施行的高中学费标准是1998年由辽宁省物价局出台的收费标准。此次价格调整是17年来的首次变动,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和工资水平的提高。
按照规定,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由国家和个人分别负担。根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监审结论,2014年,辽宁普通高中生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每人每学年8423.16元。按照辽宁省政府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费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超过15%,也就是1263.47元。因此,拟将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至平均每生每学年1200元。
2.新标准咋执行?
新标准的施行以2015年秋季为分界线,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按新标准执行,2015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
3.特困生怎么办?
为减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影响,继续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城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农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