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速违停及酒驾超速等均按上限处罚
29.01.2015 10:22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昨日,记者从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的交通安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月1日起,我市将加强对春运驾驶员审查,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有酒后驾驶记录、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其参加春运;包括高速公路违停、超速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在内,交警部门还将对涉酒、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及重点车辆违法全部按上限处罚。
会上透露,春运和全国“两会”临近,为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和谐氛围,自2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启动全市12处交通安全检查站,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所有车辆“逢疑必查”。其中,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客运包车、农村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逢车必检,对涉酒、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及重点车辆违法一律按上限处罚。
据介绍,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增设多达180处的流动临时检查点,加大对可疑车辆重点车辆的检查。高速公路春运期间免费,高速违停一律按上限处罚,其中营运客车高速违停扣12分,除营运客车之外的车辆扣6分;包括摩托车在内,警方若发现无证驾驶车辆的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客运车超员20%以上的违法当事人一律记满12分;货运车辆超载10%以上一律扣留车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针对可能引发重大伤亡的客车和危化品车辆,交管部门将深入“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排查企业的运营资质、从业范围、制度落实,并逐个签订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逐台排查车辆的安全设施配备,特别对参加春运的客车,要进行一次临时安全技术检验,统一发放《春运通行证》;逐人排查驾驶人从业资格、违法记录,并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没有资质的绝不允许参加春运。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9.01.2015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