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不断推进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04.12.2015 10:36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会上,中院纪检组长围绕今年以来各地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及司法改革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等情况作交流发言,邓妍组长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辽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工作,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执纪上要学会运用中央纪委提出的“四种形态”新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注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经常化。本着治未病的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微杜渐;注意突出审查重点。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处“三类人”,整治“四风”要注意“三个时间点”;注意把握处理方式。准确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
缪蒂生指出,十八大以来,反腐形势呈现力度大、全方位、规范化、影响深四个特点。面对腐败的发生,既要认识到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又要严肃问责。全省法院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纯洁、坚强的干部队伍,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4.12.201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