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个羊“薅”羊毛 男子四盗一家被抓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胡月梅报道 自称“捡”到别人家的钥匙,男子先后4次到同一家盗窃,最后被抓现行的他却说走错门了……
昨日,记者从大东、于洪检察院获悉,一些犯罪分子“身怀绝技”进行偷盗。年底了,提醒市民防盗。
2014年3月份,来沈打工的老王,自称“捡到”小张家里的钥匙,当即,他起了盗窃的疑心。于是,他趁机来到小张的家门外,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门锁,进入室内偷走小张的一块手表。经鉴定,小张的手表价值近4万元。
偷了一块表后,老王并未甘心,尝到甜头的他还想继续偷窃。当天下午,老王又来到小张家,偷走一台笔记本电脑,经鉴定,价值近3000元。
家里两次被盗,小张并未发现异常。时隔3天,老王再一次偷走了移动硬盘,经鉴定,价值近200元。
被小偷光顾3次的小张,才发现东西被盗,他决定在家“守株待人”。
没过几天,老王果然又踏进小张家里,就在他走进室内准备偷东西时,被有准备的小张及其朋友抓现行。老王还面不改色地说:“我走错门了”。
大东区检察院认为,老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岁的刘洋和女友张兰相处一段时间后,便一起住在了张兰家。长时间在女友家住,刘洋对家里的情况也算“了如指掌”,他观察到张兰母亲常把钱放在卧室床垫底下。2014年7月的一天,张兰家人和刘洋一起出门办事,在途中,刘洋谎称老家出点事得及时回家。跑回张兰家的刘洋,迅速从卧室偷走了1万元现金,随即离开。
当天晚上回来后,张兰母亲并未发现自己的钱被偷,10多天过去了,因为需要这笔钱,她才得知自己的1万元不见了。
张兰随即给刘洋打电话,“你走的这几天,家里被偷走1万元……”
在张兰的再三逼问下,刘洋承认自己偷钱的事。刘洋向公安机关投案。
于洪区检察院认为,刘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公私财物,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