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村民串门因言语不合用擀面杖打死人
瓦房店市村民谷某某无故用木棒将一老年村民打死后投案自首,经大连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谷某某为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47岁的村民谷某某及家人曾在村民高某某家居住,后自己盖房居住。平时谷与高等人关系不错。同村的人都知道谷精神不太正常,时常自言自语,谷的亲属要把谷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但谷不肯去。今年3月3日8点多,谷和妻子来到高家说了会话,谷让妻子先回家,说与高再聊会儿。不一会儿,谷妻返回高家,在门口碰到谷往外走,谷对妻子说他把高杀了。谷妻急忙进屋一看,高迎面躺在地上嘴角有血,谷妻边往外跑边喊救人,邻居听谷妻说谷杀了人,过来查看。此前,谷到附近一小卖店用座机报警110说自己杀人了。警察赶到现场查看后,抓获了谷某某。谷某某叙述作案经过时头脑清楚语言清晰,他说,当时在高家与他说话,看到他家外面放着一根擀面杖,我对他说擀面杖是我的,高说是他的,我俩吵起来了,高推了我一下,我激动起来,想教训一下他,用擀面杖朝他的头部和脸部打了几下,高便倒在屋里的地上。
经法医鉴定,高某某因颅脑损伤死亡,钝器打击可以形成。警察在调查时,多人反映谷某某精神不正常,经过大连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谷某某系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站在法庭上的谷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说自己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谷某某的这一辩护意见没有被法庭采纳,法庭认定谷持钝器朝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击打,这种行为追求以及放任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明显,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鉴于谷某某是限定行为能力人,且为自首,但他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综合全案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11月上旬,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谷某某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谷某某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3116元,不足部分由监护人其妻子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