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告上法庭:“赔我洗衣钱”
四楼空调滴水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沈诚)四楼空调滴水,落到一楼进门的位置,一楼住户进出总是有水滴到身上。
两年多来,一楼和四楼两家因为这事想过很多办法,协商、修理、找人调解,但始终没有解决滴水问题。矛盾逐渐升级,原本关系不错到变得剑拔弩张,一楼还将四楼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林松与彭家分别住在沈河区新居街一居民楼的四楼和一楼,林松家引起事端的空调位于彭家花园的南门上方。
彭峻河昨日说,自2012年起,四楼的空调就不断滴水,“只要四楼用空调,就滴水到我家花园南门,我为这事找了他们将近三年,也闹心了三年。”
昨日记者在彭峻河家的南出入口看见,一橘一白两根水管分别从四楼和五楼的空调上引下来,“橘色的水管是往地上引水,但白色的这根不管用,接上了也不从水管里出水,还是从外面滴水。”彭峻河说。
彭峻河还提供了视频,可以看到四楼使用空调时,确实会有水滴落到一楼。
彭峻河说:“进出时,衣服被滴上水了,心里不舒服,为这事我们家洗衣费也花了一百多了。”
彭峻河表示,四楼家的空调是柜式的,外面有个外挂机,“空调应该没坏,但是排水方式有问题,需要换管。”
四楼的被告林松也感到委屈和无奈。林松说,自家的空调是按照物业和厂家的规定悬挂使用的,每年4月和10月使用较多。正常来讲,彭家不应该从南门出(南门通往一楼住户的小花园,仅限一楼使用),从正门出就不会被滴到。
林松称,自己专门换了室内空调的水管,使水管的长度够到地面,直接将水引下来。
“室外空调制暖,但没法接管,我家有不到1岁的小孩,天冷不供暖的时候需要使用。”林松说,为了减少滴水,他家只在供暖前每天早晚各使用一小时空调。
林松表示,不会接受彭峻河提出的在室外机上安个不锈钢的容器,在容器上打孔安管,将水引导地面上的想法,“室外机是要求固定住的,不然刮大风多危险,我要是挪动室外机,出事了谁管?”
昨日9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两家均不接受调解,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彭峻河说,因为四楼空调漏水,他家光洗衣服就花了一百多块钱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张贺然 摄
两家矛盾是这样恶化的
刚开始时
平心静气协商
2012年夏天,彭峻河第一次跟林松商量修空调的事。“当时我俩态度都挺好的,他说让我找人来修,换管钱我俩平摊。”彭峻河说,找人帮忙换管后,他没向林松要管钱,“我跟他父亲关系挺好,不想跟孩子计较这点钱。”
次数多了
变得不耐烦
换管没起到作用,彭峻河有点上火,又找到林松,“找的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就说空调没坏,安装位置也没问题,我要是硬说有问题就让我自己换,这叫什么话啊?态度也不好!”
矛盾升级
一楼报警
彭峻河又先后找到物业、社区,调解后均不见效果。今年10月11日,彭峻河报了警。
“民警给我们调解,说邻里间没必要这样,然后林松自己重新换了一个管,还是没用。”彭峻河表示,为了空调的事,自己跑前跑后两年多,心理上产生了困扰。
忍无可忍
终上法庭
今年10月末,彭家将林松告上法庭。
彭峻河要求林松赔偿其洗衣费及误工费1396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公开道歉。
■律师说法
索赔要看实际损失的举证是否有效
对于该案例,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祥辉表示,是否属于侵权、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从多个角度考虑。
首先,要看造成空调滴水的原因是因为空调本身的设计问题,还是空调坏了。如果是设计问题,可以找厂家要求赔偿;如果坏了,则需要空调所有者赔偿。
如果这是所有空调都存在的问题,要看是否给原告带来实际损失,以及原告能否拿出举证,“如果能拿出有东西被浇坏或者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证据,空调所有者还是要进行赔偿。”
曾祥辉认为,这个事件更接近道德伦理范畴。邻里之间相处本身会遇到各种问题,将小事闹大,继而成为困扰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昨日,记者从一品牌空调厂家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设备齐全时,空调外机滴水是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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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邻里矛盾是咋解决的
1、今年11月12日,太原市某小区一楼与二楼的两家住户,因为二楼洗衣机漏水冲了一楼家天花板闹得不愉快,多次协商不成还惊动了警察。楼上表示会找维修工人上门,在厨房和卫生间做一些防水设施,不再给楼下添麻烦。
2、2009年8月,江苏省洪蓝镇两户村民为门前地界划分问题发生争吵。争吵升级后,双方厮打起来,导致一方受伤。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的联合主持下对该次纠纷进行了调处,调解人员就《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进行了解释,促使双方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就地界划分和医疗费赔偿事宜进行了明确,并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