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25.01.2018 10:01
本文来源: Syd.Com.Cn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 1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徐璐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后,将把以上六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酝酿。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情况的汇报。会后将代表联名提出的各项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以便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易炼红、姜有为、潘利国、顾春明、王翔坤、黄凯、聂洪升、孟昭贵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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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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