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命丧街头凶手服药自杀

08.09.2015  12:10

  一场纠纷口角,演化成杀人悲剧。行凶者在杀害一位七旬老者后,喝农药自杀,送到医院不治身亡。

  9月6日凌晨2时,新民市梁山镇人头攒动、警灯闪烁。“听说一男的在街头砍死老爷子!我看见很多警察封锁了杀人现场。大家跑出来围观,才发现认识这俩人。”据王先生说,他看到杀人现场就在老人的“法律咨询服务处”门前,行凶者在砍杀老人后,也喝下随身携带的农药。老人伤势过重当场死亡,行凶者被民警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据街坊介绍,受害者张某今年71岁,以前家住前二台村,近些年才搬到梁山镇,开了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处”。“老爷子是外来户,对法律问题挺明白的,也挺较真。邻居们经常找他问事,他还帮人写过状纸(起诉书)。”老人平时住在梁山镇,家人住在前二台村。

  行凶者王某,今年47岁,家中经营煤炭、化肥生意。街坊们回忆说:“老王平时人挺好的,挺讲理的,也很仗义。听说他杀人以后自杀的消息,大家起初都不敢相信。大家感觉挺惋惜的,有啥解不开的怨恨,一定要用生死了结,毕竟他才四十多岁。”

  王某的灵堂设在街边门市,挂着遗像、摆着花圈、奏着哀乐,众家属表情悲痛。张某的“法律咨询服务处”就在王某灵堂街对过。在门面牌匾上,写着张某的经营服务范畴“解答法律咨询、调解民事纠纷、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出庭诉讼”。

  这家“法律咨询服务处”与汽车修理部共用一个入户门,门窗大开、室内凌乱,在火炕与桌椅上散落着各种杂物。现场看不到发生打斗的痕迹,地面也没有残留血迹。尽管窗户、房门都开着,屋子里却空无一人。昨日下午5时,记者拨打牌匾上联系电话,受害者家属并没有接听。

  有街坊说,两人发生口角,是造成王某情绪失控杀人的直接原因。“听说是因为老爷子当原告律师告老王胜诉了,俩人因此产生摩擦,最终矛盾激化出人命了。”此说法并未得到当事人家属与警方证实。

  昨日中午12时,记者找到新民市公安局梁山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告诉记者,案件正在调查,不便透露案情。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康科峰

  9月7日,在新民市梁山镇,被杀律师的咨询处空无一人,老律师就是在咨询处门前被害的。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曲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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