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次销毁3吨220万份过期快递面单

28.01.2016  08:26

  收过快递的人都知道,当你在收件单上签字时,快递小哥总会将上面的快递面单撕下带走了。最后这些带有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的面单去哪儿了?网购时代,不计其数的快递面单会不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

  1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为保护个人隐私,预防信息泄露,沈阳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首次对全市快递企业保存期超过一年的纸质面单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快递面单3吨,约220万份。

  快递面单留存一年后应销毁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留存快递面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以备追溯查阅。

  由此,国家邮政部门颁布《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快递面单保存销毁,该规定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个人隐私,预防信息泄露,日前,沈阳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对全市快递企业保存期超过一年的纸质面单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快递面单3吨,约220万份,这在沈阳市尚属首次。

  企业转卖快递面单最高罚五万

  记者了解到,快递面单流出主要有两种途径:消费者随意丢弃、快递公司转卖。对此,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收到快递后,对于贴在快递包裹上的面单不要随意乱扔,应养成将快递单撕碎后再丢包装袋的习惯,以防个人信息泄露。而快递公司转卖快递面单是绝对禁止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据了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违法提供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