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百元买化妆品套装,原想能够免除一脸斑的苦恼,不料黑斑未消,脸蛋反被伤成过敏,肿的连门都不敢出,不得不去医院治疗。家住辽阳市文圣区的余女士昨日提起这满脸红肿就气不打一出来,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据余女士介绍,前段时间,为了让自己的面部更加红润有光泽,她特意购买了一套褪黑增白祛斑的化妆品套装,但使用后,不仅没有起到美容的效果,还导致皮肤严重过敏。之后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治疗,花去医疗费2300元。不仅如此,由于余女士住院,导致工作没办法进行,堆积在仓库的南国梨变质不能再出售,损失15000余元。
想到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余女士找到化妆品经营者要求要求赔偿医疗费和南果梨损失费用,但经营者以化妆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只是由于余某的皮肤属过敏体质,导制使用后住院治疗为由推托不予赔偿,而此时,余女士有些疑惑,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能赔偿吗?随后来到文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分局消协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河东分局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当事人投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之规定,经调解,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经营者赔偿余女士医疗费2300元,并赔偿其它费用及因病住院南果梨损失费用20000元,总计赔偿22300元整。
对此,辽阳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后,一定要勇于维权,并保存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