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8万家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
13.12.2016 04:4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五项举措,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提早部署。积极谋划,制定下发《辽宁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以“规范引导、推进共治”为核心,引导扶持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改造升级,促进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细化标准。明确了2016年实现全省70%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0%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的工作目标。同时制定了《辽宁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标准(试行)》,明确建设内容和要求。
三是统筹推进,“明厨亮灶”与示范创建相结合。将“明厨亮灶”工作纳入示范创建活动中,把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目前,全省738家市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58条示范街已全部实施明厨亮灶。
四是创新监管,“明厨亮灶”与电子监管相结合。采用远程视频监视系统,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状况、人员操作规范、人员着装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目前,全省已对5726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承接集体性聚餐单位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五是强化督导,力求实效。实施精准监管,制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加强规范引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目前,全省共创建涵盖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大中小型餐馆等各类餐饮单位“明厨亮灶”18457户,打造了一批加工环境清洁卫生、加工操作规范安全的餐饮服务单位。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12.2016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