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分局三项举措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12.05.2016  12:55

和平分局提出三项有力举措,全力推进20吨及以下供暖燃煤锅炉拆除任务顺利开展。

一是开展专项督导。成立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具体督导拆除工作方案,将燃煤锅炉拆除督导任务落实分解。

二是积极争取优惠政策。与区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拆除、改造优惠政策,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在6月15日前主动自行拆除锅炉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适当奖励。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建立日报告、周调度制度,要求各督导组深入燃煤单位开展调查、宣传、指导等工作,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和拆除情况。每周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