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双自联动”18条 建设张江国家科学中心
上海市政府25日公布加快推进上海自贸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发挥两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域的核心优势,加快建成具有强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打造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的科技城。
目前,上海自贸区面积120.7平方公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积531平方公里,两大国家战略有约65平方公里的叠加区域。“双自”园区的交错融合,为创新政策叠加、体制机制共用、服务体系共建提供了机遇。
在具体实施上,方案分为创新环境、机构集聚、金融开放、知识产权和人才制度5个方面共18条措施。这些措施既利用自贸区的开放优势和国际化平台,又依托张江示范区的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群优势,有不少值得市场关注之处。
比如,方案提出,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率先在“双自”叠加区域开展有关试点。符合创新转型发展导向的企业可申报认定为“双自”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享受一定的财政扶持。
根据方案,上海将在张江建设世界级大科学设施集群,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科学研究试验基地。同时,支持有实力的外资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共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
金融开放创新是上海自贸区的优势。方案提出,要放大自贸区金融创新效应,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本外币融资等金融创新服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民营张江科技银行。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试点。
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有着重要的激励作用。根据方案,上海将建设面向国际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交易,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便利化。
人才是创新的根本。上海将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人才,并为其提供专业实验室定制服务。同时,完善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直接在自贸区和张江示范区就业或创新创业服务举措。探索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