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CPI同比上涨1.4% 城市和农村涨幅相同

14.01.2016  11:33

  去年一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1.4%,涨幅比2014年回落0.3个百分点。1月12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了去年辽宁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

  去年的CPI走势图中,城市和农村保持了同样的涨幅,为1.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5%,涨幅比2014年回落0.2个百分点,拉动总指数上涨0.84个百分点。

  去年,旅游、住房租金、水电燃料和交通、通信等价格呈下降走势。旅游价格下降了6.6%,住房租金价格上涨0.7%,水电燃料价格下降0.5%。交通和通信价格则由2014年的上涨0.4%转为下降1.0%,其中,交通价格下降1.6%、通信价格下降0.3%。

  分析显示,在去年CPI1.4%的涨幅中,翘尾影响约占1个百分点,与上年持平;新涨价因素约占0.4个百分点,比上年减少约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明显减少成为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回落的直接因素。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还公布了2015年12月份全省CPI  变化情况。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12月份,农村CPI涨幅高于城市。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2.1%。分析显示,12月份,全省CPI1.6%的上涨幅度全部来自新涨价因素,主要是鲜菜环比价格上涨拉动所致。12月份的鲜菜价格比11月份上涨了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