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摔坏摄像机座位险赔1万元
26.11.2014 15:38
本文来源: Syd.Com.Cn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白爽报道 下车时一条腿在车外,一条腿在车内,出租车突然启动,乘客手里的摄像机掉在地上,损失约2.7万元。
乘客将该出租车投保的“座位险”、“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均告到法庭上。经法院调解,“座位险”赔偿乘客1万元。
2014年6月24日,当时乘客王强拿着摄像机。他一条腿先迈出车门,另一条腿还在车内。可出租车司机李师傅突然启动车辆,造成王强的摄像机摔在地上。
经检查,王强的摄像机破损,造成人民币约2.7万元的损失。事后,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为王强垫付了财产损失费1万元。但乘客王强认为,出租车司机以及车辆投保的3家保险公司应为此次事故负担全部责任,并诉至法院。
被告的3家保险公司分别承保该出租车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俗称“座位险”)、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简称“第三责任险”)。3家保险公司究竟哪家该承担摄像机的损失费呢?
承保“座位险”的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时,摄像机落在地上破损,破损的事实并没有发生在出租车内。为此,损失费不应由该保险公司赔偿。
而承保“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的被告保险公司均辩称,事故发生时,乘客仍在车内,并没有完全下车,因此损失应由承保“座位险”的保险公司赔偿。
在审理过程中,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车上人员的行为导致其物品受到损害,故应由“座位险”承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即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出租司机垫付原告的摄像机损失费1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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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5:38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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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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