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03.08.2015  13:48

  此次专项工作面对省残联党组理事会成员、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突出整治以下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决策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

  3.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常态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工作严重滞后。

  4.在工作中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影响事业发展。

  5. 作风漂浮、好大喜功,不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脱离实际盲目决策。

  6. 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在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中,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致使工作延误。

  8.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察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

  9.在职责范围内由于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严重事故、事件、案件。

  10.对个别干部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不认真、不作为现象缺乏刚性管理和约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查不敏锐,反应不及时,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不到位; 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及时制止或查处。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还就加强组织领导、畅通整改渠道、强化执纪问责、坚持边查边改、规范权力运行等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