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不断完善维权工作机制促进维权水平的提升
24.11.2014 11:01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消费维权关乎民生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锦州市工商局立足自身职能,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广泛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 以新《消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消法》,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市局局长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整版在《锦州晚报》进行宣传;分管局长接受电视台《海波专访》访谈,在节目中为群众解答关于新《消法》的亮点。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法律机构人员参加,组织各电信运营商、大型商场服装专区经营者分别召开了行政约谈会,集中反映消费者诉求,使经营者明确自身义务,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根据抽检计划,年初以来,我们共对服装、床上用品、成品油等进行抽检266批次,其中合格82批次,不合格184批次,其中立案87件,责令改正97件,配合省局抽检烟花、纸制品、洗衣机等共计140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50批次。对经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侵权案件的后理实行“三统一”,即处理时间相统一,下达交办通知单中明确规定统一的处理时限,并要求县区严格执行;处罚定性相统一,要求县区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定性;处罚标准相统一,要求县区严格遵守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罚,这样不仅有效地指导了县区工作,而且起到督促督办的作用。同时,加大对侵害消费者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4家银行强制收取它项权证费案件、大型商场、超市收取进店费和虚假打折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今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侵权案件265件。 三是 加强对重点商品监管。 对全市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五大类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户3856户全部建立动态监管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定期对档案进行筛查、补充和备份,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的巡查工作,认真落实重要商品巡查制度,按照2个月巡查一次的要求,共进行了6次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做到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还在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经营单位中重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今年新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店”53户,我市示范店总数已经达到147户,起到了很好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24.11.20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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