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并为社会办医“松绑”

17.06.2015  10:2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化办医,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规范公立医院改制等。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辽宁在2014年末即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快速发展的通知》,从政策层面为社会办医松绑,并不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

  据了解,国务院从2010年起就开始印发实施一系列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文件。而此次《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社会办医“进入难”问题,实施新举措。同时为创办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社会办医医疗机构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

  即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整合审批环节,鼓励地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审批属地化管理;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卫生资源配置情况,未公开公布规划的,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医疗设备;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推动国有企业办医院的分离移交或改制试点。此外,在促进社会办医的同时,要严格监督执法,保证患者接受的医疗服务安全。

  辽宁在2014年末即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快速发展的通知》,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足够空间。截至2014年末,全省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级各类医院已达319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35.24%。

  此外,《通知》还指出,全省现阶段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为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多元需求领域,支持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