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不礼让斑马线属违法 调查中半数司机不知

19.12.2014  16:24

  不礼让斑马线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司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将负事故全责。12月17日,记者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交警现场约束的21名司机中,有13名司机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是一种违法行为,还有2名司机甚至认为斑马线上行人应礼让机动车。

   行人过斑马线

  频遭机动车鸣笛紧逼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明确将“不礼让斑马线”列为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17日上午11点左右,交警振兴一大队民警对辖区内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在锦山大街九纬路路口,记者看到,四五名行人准备从斑马线上过马路,这时一辆私家车驶来,见到已经走到马路中央的行人丝毫没有避让,而是从人流缝隙中驶过。紧随其后的一辆出租车因担心斑马线上的行人挡路,竟然连续鸣笛。这两起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抓个正着。

  “后面好多车呢,我不赶紧过去就影响后面车了。”私家车司机向民警直呼“冤枉”,同时表示,他不知道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是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的出租车司机也抱怨道,“横穿马路的行人太多,如果都礼让,这车没法开了。”出租车司机随后竟表示,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行人就应该让着机动车。民警对两名司机的说辞进行了严正批评和耐心解释。

  此后,记者在锦山大街、十一经街等多处没有红绿灯的路段和路口发现,尽管路面划有斑马线,但很少有车辆减速通过,不少司机甚至按着喇叭通过。受访的几名行人都表示,“虽然有斑马线,但没有红绿灯,过马路比较紧张。”

   不礼让斑马线撞行人

  司机负全责

  当天在被交警约束的21名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人中,13名司机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是将此视为一种道德范畴的行为。执勤交警对此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目前,交警部门对司机不礼让行为,往往是以警告和劝阻为主,很多司机可能因此产生了误读。“但如果真发生了事故,不礼让斑马线将作为一个定责依据。”民警提醒。

  记者从交警事故二大队了解到,今年3月20日晚7点,在福春桥路段,一辆出租车因不礼让斑马线,将行人当场撞死,出租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事故科民警介绍,当时一名中年妇女正沿斑马线过马路,出租车司机看到情况后,不仅不避让反而连续鸣喇叭。中年妇女受惊吓后,在斑马线上不知所措。结果,出租车制动不及撞上。

   斑马线上事故

  私家车占七成多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用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

  市交警部门表示,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明确将不礼让斑马线列为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说明斑马线上的文明已经成为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今后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