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民委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锦州市民委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在锦州市太和区太和派出所专门设立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室,深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结合实际维护好民族团结,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解决困难。
一是做好民族政策法规普及。根据太和区辖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民警学习民族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做到在具体的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能准确把握事件的焦点、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民族政策法规运用于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同时根据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性格特点、文化水平、思想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坚持因人而异,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
二是强化防范排查工作。民族和公安工作部门加强协调协作,坚持调防结合、重在防范的原则,定期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引导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用民族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三是强化时间观念,提高调解效率。民族矛盾纠纷多因一些小事而起,小事变大事,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工作中,民族工作干部和民警在民族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控制事态变化,抢时间抢速度,争分夺秒开展工作,认真调查分析,理清矛盾的前因后果,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确保矛盾不激化、不转化。
四是建立回访机制,巩固调解成效。通过充分调研,市民委和太和派出所规范了民族矛盾纠纷调处程序,将调解的每一起纠纷,做到有调解记录、有调解协议、有当事双方签字认可,以此来杜绝矛盾纠纷出现反弹。同时定期回访双方当事人,主动了解双方当事人纠纷处理后的意见和想法,监督双方当事人共同履行协议,巩固调解成果,有效化解了民族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