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动车相撞 公交司机“吓堆”

12.10.2015  11:47

昨晚,在沈阳市陵北街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当场身亡,警方在现场调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查金辉摄     昨晚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发生车祸,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公交车迎面相撞,骑车男子遭遇不幸,公交车女司机当场“吓堆”。

  多位市民表示,事发后闻到骑车男子身上有酒气,事发前男子曾在约百米外的超市喝啤酒。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中。

  昨晚7时许,市民邱先生爆料称皇姑区陵北街发生车祸,“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电动车和公交车撞上了,人已经不行了……”

  昨晚8时15分,殡葬车将男子遗体运走。

  男子骑乘的电动车歪斜着倒在地上,公交车前部凹陷,风挡玻璃破裂。事发时,这辆131路公交车沿陵北街自北向南行驶,男子骑乘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相撞迎面发生。“大约晚上6点多,公交车从终点发车出来,第一站还没到呢,就跟电动车撞上了。”市民李先生回忆,当时公交车上有四五名乘客,驾驶公交车的是一名身着工装、看上去30多岁的女司机。

  多位目击者称,事发后骑电动车的男子曾坐了起来,后又倒了下去,120急救车赶到后确认男子已无生命体征。“有人告诉女司机,说骑电动车那男的没了……女司机当时腿就软了,吓堆了。”李先生说,有人将女司机搀到路边的车辆里休息。昨晚8时30分,警方将女司机带走调查。5分钟后,骑电动车男子的家属赶到了现场。

  包括目击者李先生在内,多位市民表示围观时闻到骑电动车男子身上有酒气,并称事发前几分钟该男子曾在南侧约百米处的一家超市喝啤酒、买烟。警方尚未证实这一说法,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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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车主遭公交车碾轧成十级伤残

  公交车站,公交车车门

  还没关就突然启动,前方行人躲避不及被撞倒在地;公交车内,司机突然急刹车,乘客重重摔倒在地,动弹不得;公交车外,一个转弯公交车司机瞭望不及时撞向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车碾上电动车车主腹部……近日,法院发布多起公交惹祸案例。

  车主被碾轧多处骨折

  2014年10月15日下午2时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与十三纬路交通岗。她在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与由南向东转弯的李某甲驾驶的公交车相撞,车从她腹部碾过。经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李某甲负全责,李某无责任。

  李某伤情严重,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李某为“闭合性腹部损伤、软组织挫伤、腰横突骨折、骶骨骨折、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肾挫伤、低蛋白血症”。李某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2万元。

  李某的伤情经鉴定,评定李某“末端回肠切除术后为九级残;双侧多发肋骨骨折(4根以上)十级残”。

  事后,李某多次找到李某甲所属的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索赔,该公司认为李某提出的部分治疗与这次事故无关,迟迟没能达成赔偿意见。无奈之下,李某将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告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原告医疗费等28万余元。

  公交车突启动撞伤人

  2015年2月2日上午10时20分许,市民王某步行经过和平区太原北街255公交车站。车站内一辆由司机冯某驾驶的公交车还没关上车门就突然启动,王某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冯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倒地后的王某称疼痛难忍动弹不得,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股骨颈骨折”,共住院75天。出院后,未获得医疗费等赔偿,王某将冯某所属的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丰城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4万余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闫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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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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