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省政协委员分享:红十字“救”在您身边

28.01.2015  17:26

          正值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召开之际,在省政协委员、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琳娜的积极倡导下,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走进会议驻地,与部分政协委员一起分享红十字“”在您身边--学习应急救护知识。
          在现场,刘琳娜副会长向来自社会各界的政协委员宣传红十字的精神和理念,倡导全民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的重要意义。宣传救护部部长金珊向委员们介绍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和任务,讲解了如何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等意外灾害,以及现场施救的方法与技能。同时,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演示了绷带、三角巾的使用方法,使委员们对急救用品的应用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场还指导委员们下载“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委员们纷纷点赞,称道:红十字急救知识实用,有责任进一步推动全民普及力度。
          为此,刘琳娜副会长在今年省政协会上,再一次递交“关于大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的提案”。“提案”指出:在突降的各种“天灾人祸”面前,公众应具有一定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使伤残、死亡率降到最低。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也是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之一。很多发达国家已达到80%以上,而我国目前仅为1%左右。
          “提案”强调:应急救护是指在事发的现场,对需要救助的人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事故发生后的几分钟、十几分钟,是抢救危重伤员最重要的时刻,称为“救命的黄金时刻”。在此时间内,抢救及时、正确,生命有可能被挽救;反之,生命丧失或病情加重。2014年深圳外企女经理在地铁站台晕倒50分钟,因无人相救而致身亡。近日发生在上海跨年夜群体踩踏事件等惨痛案例再一次敲醒警钟:加大普及群众性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从容应对和提高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已迫在眉睫。 
          “提案”建议:首先,将普及公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纳入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中,并作为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和实事工程之一,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民安全教育新常态。其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生命意识教育、应急避险教育,在很多国家是公民必修课。而在我国大多数人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极为薄弱。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纳入科普体系,提高公众的急救意识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急救常识宣传,拿出一定时间段和版块,刊发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社会大宣传格局。第三,进一步普及公众应急避险知识与技能。将提高急救知识和技能与在校九年义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学校主题活动、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相结合;大力推进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通过“社区大讲堂”等载体,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与技能;依托“农村书屋”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走进农村,使农民朋友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成为党校和工委党校的一门培训课程。在建筑、矿山、民航、铁路、旅游等高危行业中,强制开展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培训,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之一。第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优势和作用。国务院在《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通过政策支持,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参与,使红十字会在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中真正发挥其优势与作用。(宣救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