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辽宁省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体育局,沈阳体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遴选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辽人社[2012]84号)精神,2012年省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评委会对评审专家进行了遴选。几年来,由于退休、调转等原因,评审专家变化较大,需要重新遴选和补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数量
省人社厅给各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的数量为50人左右,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标准,严格把关。2012年上报的专家,如无特殊情况,仍可上报。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具备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45岁以下的中青年高级教练员可具备副高职称3年以上。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长期从事体育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现工作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身体健康。
(三)学术造诣深,熟悉体育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是本单位、本系统的专业技术骨干,并在体育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五)热心评审工作,遵守评审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不徇私情。
三、推荐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
(二)单位审核。由专家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推
荐至省体育局人事处,并填写《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一览表》(见附件2)。
(三)遴选推荐。省体育局人事处将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评选,并报省体育局党组审批后,推荐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入库专家需实事求是的填写《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登记)表》,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并统一填写《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一览表》,加盖公章(附件1中,各市(县)、沈阳体院和直属各单位公章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请于2016年6月20前将推荐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体育局人事处,并同时报送附件1、2的电子版。
相关表格可到辽宁体育局网站(www.lnsports.gov.cn)下载。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及时的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确保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体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队伍。
联系部门:辽宁省体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4-23206023 传真:024-2320602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张文汉
附件:1、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登记)表
2、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一览表
辽宁省体育局
2016年5月16日